二胎生育申请如何办理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12 16:26) 点击:641 |
二胎生育申请如何办理 一、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(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)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有关证明; 二、经单位批准后,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,乡(镇)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; 三、区、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,对符合条件的,发给《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》。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,在办理审批手续时,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。 计划生育二胎申请书 ________计生办: 我是_______村(居)民,名叫______,丈夫名叫_______,我二人于______结婚,第一个孩子生于______年____月,符合《_______计划生育条例》,特申请生育二胎,请予以批准. 此致 敬礼 申请人:_________ 年 月 日 村(居委会)计生专干签字: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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